做好垃圾分类,建设生态富阳。今天上午,为深入贯彻学习《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范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加大垃圾分类执法力度,以执法促管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普法活动暨富阳区垃圾分类“执法月”启动仪式在富阳玉长城广场举行。
活动现场,区分类办负责人介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重点内容及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月”的基本情况。区城管局代表、富春街道代表分别上台,作表态发言。
“我宣布,富阳区垃圾分类‘执法月’正式启动。”一声令下,代表着全区高水平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决心和信心的红、绿、蓝、灰四色气球飘向天空,标志着富阳区垃圾分类“执法月”正式启动。
△富阳区垃圾分类“执法月”正式启动
富阳区垃圾分类“执法月’”,行动时间为年5月1日至5月31日,区城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以及24个乡镇(街道)将全面宣传和解读《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知法、守法;按照浙江省规定的职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管理。面对多样化的执法对象,区城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还将加强执法力度、强化考核机制,营造“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氛围。
此外,活动现场还设有互动环节、趣味运动会等体验式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我们年纪大了,虽然平时都很注意垃圾分类,但的确不知道玻璃、电池算什么垃圾。通过今天的活动,我们学到了不少垃圾分类的知识。”富春街道蒋家村村民胡胜曹说。
垃圾分类不仅是一项长久的工作,也是一项需要全民参与的工作。随着富阳区垃圾分类执法月的正式启动,一定能够进一步推动富阳百姓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改善富阳城乡环境面貌,为高水平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增添新动力。
一图看懂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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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倪华华通讯员陈祎偲蒋平凡编辑*请分享给更多人看??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