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
法
日
普
法
宣
讲
12月4日上午,浙江杭联律师事务所应杭州市富阳区医疗急救指挥中心之邀,在会议室举行《宪法》与《民法典》的普法讲座。本次讲座由浙江杭联律师事务所的徐琳主讲,旨在通过生动形象的案例进行普法宣传。
《宪法》
徐琳首先讲述了《宪法》的历史发展进程,以及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再从《宪法》第33条和第51条出发,指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治原则,以及公民行使权利和自由不以他人的或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为代价这一重要限制。
《民法典》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此基础上,我国逐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逐渐形成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民事法律中体现为以《民法典》为代表的私法体系。
讲座过程中,徐琳通过小强、小丽从结婚到家庭日常事务、借款、侵权,再到离婚、继承遗产等一系列的生活场景引出十多个问题,让在场的每一个人当了一日法官,让他们深刻体会到《民法典》作为“社会百科全书”的魅力。现场没有人低头看手机,也没有人中途离场,每一个问题都得到了积极的回应。
讲座以诙谐案例的形式,着重介绍了《民法典》背景下的婚姻制度、侵权责任,尤其是其中新增或修改的重要规则,如第条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第条夫妻债务“共债共签”规则、第条的离婚冷静期制度以及医疗损害责任中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保密义务等。
现场气氛热烈,互动积极,徐琳的讲解生动而不失严谨,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讲座内容接地气,有很强的实用性,获益匪浅。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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