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企业:
根据企业自行申报,区住建局初审,现将年度建筑企业资信分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年4月22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资信分有异议的,请于年4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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