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富阳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经申报单位申报、第三方机构节能量核定以及专家评审会验收,现将富阳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节能改造示范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12月31日—年1月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富阳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节能改造示范项目验收结果存在异议,都可以书面提出意见(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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