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我区F类人才目录的人员可以申请我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F类人才目录暂定为:
F1:博士研究生(具有学历证书)。
F2:硕士研究生(具有学历、学位证书)、副高职称人才、高级技师人才。
F3:国内外重点高校本科生(具有学历、学位证书)、中级职称人才、技师人才。
1.申请对象条件
(1)在我区就业人员,须在用人单位工作缴纳社会保险。
(2)在我区创业人员,须持有富阳区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企业最近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3)如果申请人为外籍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证或红卡或外国人工作证明。
2.用人单位条件
(1)企业单位:税务登记注册在富阳区,且依法在富阳区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2)事业单位:富阳区属教育、卫健事业单位。
(3)其他用人单位: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由富阳区发放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上述单位中不含省、部、市属在富单位。
二、认定流程认定工作通过“杭州市民卡”APP-杭州富阳人才码模块进行。
1.申请。申请对象本人通过“杭州市民卡”APP实名注册后,进入“杭州富阳人才码”模块申请,在线如实填写《杭州市富阳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用原件扫描或拍摄电子照片制作成PDF格式文档,制作方法可参阅系统帮助栏目)。系统将对申请人身份、社保、单位等信息进行自动匹配核验后,提交至相关职能部门。
2.办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认定申请及附件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批准。对未通过审核的材料,通过申报管理系统反馈认定申请人;对通过审核的材料,通过申报管理系统予以批准。
3.公示。批准后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3个工作日),将相关数据信息保存到杭州市富阳区高层次人才分类数据库,通过申报管理系统将认定结果反馈给认定申请人,同时向社会提供查询。
三、申请材料要求(一)杭州市富阳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表格通过APP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
(二)相关附件材料:
1.学历人才
(1)国内高校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提供本人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学信网)。
(2)国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2.职称人才
(1)在浙江省取得职称的人才,系统将和职称数据库自动匹配,无需提供附件材料,数据无法匹配的,须上传职称证书电子版。
(2)在浙江省以外(含中央在浙单位)取得职称的人才:按高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原职称须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确认;按中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须上传职称证书电子版。
3.技能人才
具有高级技师、技师的技能人员无需提供附件材料,人力社保部门将到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上对证书进行核查。
(三)其他材料
1.申请人员属于创业人员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和企业最近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人才目录动态调整后新增的人才类别,以及“偏才”“专才”,根据认定需要提供佐证材料。
四、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杭州市富阳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常年开展,申请材料常年即时受理,认定工作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五、其他(一)分类认定工作严格按照目录开展,由区委人才办牵头,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制定人才分类目录。针对我区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偏才”、“专才”,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相当于F类层次”的申请,区委人才办牵头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通过联席会议评审确定人才等次。
(二)本办法只认定人才类别,享受人才*策需符合其它条件的,按其它*策规定。
(三)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重新申请相应层次人才的认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取消认定资格或原认定结果在申报管理系统中予以注销:
1.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
2.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高层次人才资格。
3.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
4.被处以刑事处罚,在执行期间。
因前款第1、2项情形取消认定资格的,3年内不再受理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
(五)本办法由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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