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调函〔〕23号
国家统计局海淀调查队:
你队《关于申请审批海淀区年“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民意调查方案的请示》(海调字〔〕5号)已收悉。经审核,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同意你队开展此项调查,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批准的调查问卷名称、表号
《海淀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民意调查问卷》,表号为国海调1表。
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在海淀区年已经完成疏解整治行动的地区居住满半年以上,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居民。
三、调查方法及调查方式
本调查采取分层抽样的调查方法,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整治台账,从每个开展整治行动的街镇中各选取一个社区展开调查。每次调查全区样本总量为个,要求调查对象的性别、年龄结构分布均匀。
调查方式为使用纸质问卷和“问卷星”进行街头拦访。
四、调查频率及有效期限
调查频率为季报。
有效期至年3月。
五、具体要求
1.二、三、四季度开始调查前,将调查问卷报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制度方法处审核。
2.请接到此批复文件后20日内,将布置调查的正式文件及问卷报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制度方法处2套。
3.调查报告撰写完成30日内,将调查报告及取得的社会反响情况报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制度方法处。
特此批复。
附件:海淀区年“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民意调查方案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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