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杭*办函〔〕号))、《杭州市居住证积分落户实施细则(试行)》(杭公办〔〕9号)、《杭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杭教基〔〕5号)》的规定,我市将于年3月1日正式启动积分落户、积分入学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积分落户受理期: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双休日除外)
积分入学受理期:年3月1日至4月9日
(双休日除外)
二、申请对象及适用范围申请对象:持有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
适用范围:积分落户、积分入学适用范围为杭州市市区,除建德、淳安、桐庐外。其中积分入学仅适用于年符合市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且要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三、申请方式和流程申请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申请。1、线上申请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