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基层高素质的医学人才,解决当前基层卫生人员紧缺的现状,提高基层医疗技术水平,根据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厅、省人社厅等五部门《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等关于开展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8号)文件要求,年,富阳区继续开展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年富阳区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13名,学历为五年制本科,专业分别为:临床医学、预防医学。
二、承办院校
年富阳区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杭州医学院承办。浙江中医药大学招录预防医学专业1名,杭州医学院招录临床医学专业10名、招录预防医学专业2名。学历层次均为本科,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三、招生条件
参加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具有富阳区本地户籍,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基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考生。
浙江中医药大学预防医学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或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杭州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选考科目为:化学和生物(2门科目考生均需选考方可报考);
杭州医学院预防医学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或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四、招录程序
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对富阳户籍考生实施定向招录,招录与招聘不并轨,招录程序为:
(一)填报志愿
1、填报时间:7月29日-7月30日(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网公布为准)。
2、志愿批次:普通类提前批(如:拟报考杭州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本科考生请填报“普通类提前批杭州医学院临床医学本科专业志愿”)。
3、填报要求: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考生户籍以富阳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本科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二段分数线,其中浙江中医药大学预防医学本科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一段分数线。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二)确定人选。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抄送至杭州市富阳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区卫生健康局”),由区卫生健康局通知考生(提醒考生:7月30日晚请保持手机畅通)。
(三)签订协议。区卫生健康局按院校提供的考生签约顺序号1:1比例与考生签订协议,因考生放弃、资格不符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照学校提供补提名单1:1比例予以递补至计划满额即止。签定协议时请准备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户主页、本人页)及复印件等材料。
(四)录取。协议签订后,由区卫生健康局将签约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再报省教育考试院,由其按有关规定录取。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至区卫生健康局备案。
当考生收到招生学校《录取通知书》后,学生与区卫生健康局签订的《杭州市富阳区年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方正式生效,否则《协议书》无效)。
五、培养费用
被正式录取的定向培养学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60%由区卫生健康局与学校结算,40%由学生自负。此外,在校正常学习期间还给予每位学生每月元的生活补助。具体标准按区卫生健康局与学生签订的《协议书》执行。
六、就业和待遇
定向培养学生毕业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对定向毕业学生组织公开招聘。定向学生录取聘用后,统一调配医院和相关医共体分院(街道分院除外)工作。定向生聘用后先参加全省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在单位工作期限至少5年(不包括规范化培训3年期限)。
七、其它事项
1.定向培养生签订协议书后,出现未能取得毕业证书、毕业后未到单位工作或到岗后未满服务年限等情况,均视为违约,违约者按协议退还定向培养期间相应年份的培养费用。定向培养生工作后3年内未能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被解聘者须退还相应年份的培养费用(具体详见协议书)。聘用合同期满后,仍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2.招录的考生应符合学校选考科目要求及高考招生体检标准,具体依照各承办院校相关专业招生简章。
八、联系方式
杭州医学院-;
浙江中医药大学咨询;
富阳区卫生健康局—。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等关于开展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8号)文件执行。
杭州市富阳区卫生健康局
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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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需要交报名费的招聘,望考生甄别,以免上当受骗
杭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1.部分岗位专项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年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年毕业生。以下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①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②年毕业的留学人员;③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年毕业生、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年9月30日前。
2.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含在杭高校的年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年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依此类推),以年7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报名时间:年7月16日9时—7月23日中午12时。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时间:年8月8日上午9:00—10:30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为全客观题,满分为分。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4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1:4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年8月17日在网报平台上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