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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3/12 9:16:00

引言

由于这次起兵是庶族地主领导的,其目的是为了免除赋役和挤入士族行列,是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所以实行的政策也和农民起义不同,它不是实行打击封建统治阶级的政策,没有农民起义的鲜明特点。

北魏庄帝时下诏:“白民输(粟)五百石,听依弟出身”,南朝刘宋孝武帝末年,“选白衣左右百八十人,皆面首富室”;隋文帝问乐平公主李敏为何官?公主说:“一白丁耳”;以及《新唐书》《选举杰》中所规定的“白身”通经的条例,等等,其白民、白衣、白丁、白身显然不是指农民,而是指未入仕或未入科弟的地主阶级分子。

但是,如会稽郡丞张思祖派兵镇压唐寓之时,所“配以器仗将、吏、白丁”;唐开元十一年“取京兆、蒲、同、歧、华府兵及白丁而益以潞州长从兵”等的白衣、白丁,又是指没有军功或不隶军籍的农民而言。至于刘宋元嘉二十七年大规模征兵,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统称为“江南白丁”这显然是除去士族及其荫户之外,既包括庶族地主又包括农民在内的。关于黄籍和白籍既非高门和庶族的区别,更非高门和农民的区别。

《晋令》说:“郡国诸户口,黄籍。籍皆用一尺二寸扎。已在官役者载名(现役者注明)”。刘宋永初元年下诏:“开亡叛,赦限内首出,蠲租布二年;先有资状,黄籍犹存者,听复本注”。肖齐建元二年诏:“黄籍,民之大纪,国之治端”;永明八年诏:“夫简贵贱,辨尊卑者,莫不取信于黄籍”。非常清楚,郡国诸户口都注在黄籍上,其中既包括了高门士族和寒门庶族,也包括了因服役纳赋破产逃亡的广大贫苦农民,所以黄籍才成为“民之大纪”,可以“简贵贱,辨尊卑”。

那么,白籍从何而来?东晋成帝咸康七年下诏:“实编户,王公以下皆正,上断白籍”。《通鉴》胡注称:“时王公庶人,多自北来,侨寓江左,今皆以土著为断,著之白籍也”。东晋范宁说:圣王作制,籍无黄白之别,昔中原丧乱,流寓江左,庶有旋反之期,故许其挟注本郡······今宜正其封疆,以土断人户,明考课之科,修闾伍之法。胡三省和范宁都讲得十分清楚,北方人口南流,开始时著入白籍,以示与土著黄籍有别,享受优复,并有待回复中原之意。

到范宁上疏时,返回北方的希望已经破灭了,所以范宁主张“土断人户”,取消白籍,编入黄籍,使其纳赋服役。范宁的主张,直到东晋义熙九年,刘裕当政大力推行土断后才得实现。从此就只有黄籍(有时又称簿籍、民籍、版籍)而无白籍的记载了。东晋成帝时的“土断白籍”是把北方人口南移的开始编入白籍,以便与南方人口有所区别。范宁所主张刘裕所推行的“土断”,是取消北方人口的白籍,而编入黄籍,以便对北方人民进行赋役剥削,取消南北人口户籍的区别。

由此看来,黄籍是两晋南朝通用的正规户口簿,白籍是东晋时侨居人口所用的临时户口簿,所谓黄籍高门和白籍农民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唐寓之被称为“白贼”,可能是封建史家贬斥他门弟低贱未入仕途,不过是一白丁而已。这只能说明他本人的社会地位,与参加起兵的群众特别是与起兵性质毫无关系。试想,如果农民专门编在白籍上,“白贼”是指白籍农民,那么,为什么刘裕大力推行土断后,南朝再也没有白籍的记载呢?而且南朝大小数十次农民起义中,又为什么从未有被称为“白贼”的呢?

从有关这次起兵的全部资料看,唐寓之起兵虽然攻陷了东阳郡及其所领之长山,吴郡所领之盐官、桐庐、新城、钱唐、富阳,会稽所领之诸暨,吴兴所领之馀杭等共一郡八县,但除东阳太守肖崇之和长山令刘国重战死外,对封建统治阶级不曾镇压一人,也没有对封建地主阶级“杀戮”即镇压的记载。总之,这次起兵看不见有镇压封建统治者的丝毫迹象。

农民起义是封建社会农民反抗封建统治的斗争,“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因之必须“用暴力镇压剥削者的最猛烈最疯狂的反抗”。不这样做,农民起义就无法进行。如发生在同一地区先于这次起兵的孙恩徐道覆起义,其打击封建统治阶级有如疾风暴雨,特别是极端严厉地镇压以王谢为首的反动腐朽的门阀士族势力,所谓“合门遇祸,资产无遗”,被封建史家污蔑为“诛杀异己”,“肆意杀戮”,充分体现了作为农民起义的显著特色。它同唐寓之起兵形成鲜明的对照。

三吴是士族官僚势力最集中以及向来赋役剥削最烦重的地区,如果是农民群众的起义斗争,不对士族豪强进行镇压,不经过流血斗争,那简直是不可想像的。因为这次起兵是统治阶级内部争夺财产和权力的再分配,两者不存在根本的利害冲突,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实行镇压封建统治阶级的政策。最后,我们要谈谈唐寓之起兵的历史影响问题。如所周知,在我国封建社会里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是反对黑暗反动的封建统治的,是推动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所以这种战争是正义的进步的革命战争。

唐寓之起兵却完全不同,这次起兵的主要目的是反对检籍,其直接后果是使检籍归于失败。当唐寓之起兵时,肖嶷就说:“一室之中,尚不可精,宇宙之内,何可周洗,公家何尝不知民多欺巧,古今政以不可细碎,故不为此,实非乖理”。肖子良也认为检籍使“民之多怨,非国福矣”。到永明八年,齐武帝怕再度引起叛乱,正式下诏宣称。“麞(指户籍巧伪)起前代,过非近失,既往之諐,不足追咎。自宋升明以前,皆听复注。其有谪役边疆,各许还本”。

这就是说,完全恢复宋末户籍所注的原注,连建元二年以来的却籍也完全无效,只有“此后有犯”才“严加翦治”。自宋孝建元年到齐永明八年三十六年的检籍措施,在庶族地主的反对下(唐寓之起兵达到最高潮)终于失败了。检籍虽然反映了庶族兴起士族走向衰落的一面,但庶族地主和士族地主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同样压迫剥削农民,所以庶族地主从一开始反对士族的封建特权,最根本的就不是要取消封建特权,而是要求与士族地主同享封建特权。

如果说,在晋宋以前庶族逐渐兴起的过程中,还以进步势力的姿态出现,主张改革士族制度所带来的腐败政治,因而有其进步意义的话,那么,经过孙思徐道覆起义后一部分庶族地主参与封建政权开始,经过八十多年的复杂斗争,直到唐寓之起兵时庶族地主便以赤裸裸的面孔,要求直接与士族同流合污,结果他们的愿望基本上实现了,因而也就完全失去其进步意义了。

实际上,唐寓之起兵使检籍失败,这在南朝历史上起着严重的影响。照虞玩之所说,扬州九郡从泰始三年到元微四年共却籍七万一千余户。据《宋书》卷三五《州郡志》扬州总领户为二十四万七千一百零八户,减去非课户四分之一的六万一千七百七十七户,户籍欺巧者占课户总数一十八万五千三百三十一户的百分之三十八左右。再看唐寓之起兵时,会稽、吴兴,吴三郡被却籍者奔赴的上三万人。这些数字表明欺巧人户之多是惊人的。这些欺巧户中相当一部分是变成了士族。

结语

所以庶族地主从一开始反对士族的封建特权,最根本的就不是要取消封建特权,而是要求与士族地主同享封建特权。我们知道,南朝门阀士族在经过曲折道路走向衰落的过程中,成为社会的赘瘤,严重地影响着社会机体的正常发展。士族人数的增加,就是封建特权阶层的扩大和反动腐朽势力的增长,这对社会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更严重的是,所有户籍欺巧者达到了免役或赋役全免的目的,他们的赋役负担移嫁到农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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