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

首页 » 常识 » 预防 » 杭州女子花105万买安置房2年,起诉才发
TUhjnbcbe - 2025/3/7 18:22:00

原标题:“法院判给你,你也拿不到房子!”杭州女子花万买安置房2年,原房主迟迟不肯过户,起诉才发现房子被封了

房子为安家立业之本,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屋就相当于飘荡的浮萍有了可以生根的地方、避风的港湾。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买房子属于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所以需要慎重再慎重,尤其是近年来关于房产纠纷的案件不在少数。

近日,来自浙江杭州的杨女士就遇到这样一件事,房子买好了钱也给卖方了,结果房子过不了户还被法院查封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女子花万买二手安置房不能过户

年10月20日,据《小强热线》报道,来自杭州的杨女士在2年前,在杭州市富阳区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是一直没有过户,而且一托就是两年,更蹊跷的是上个月她发现房子竟然被法院查封了。

杨女士:“年7月20日,我花了万买了这套房子,现在我这套房子拿不到房产证,被甘肃陇西法院查封掉了。”

回想起当初的买房过程,杨女士表示事情要从年说起,当初她买下的是杭州市富阳区某小区的一套二手回迁房,当初签协议的时候知道是安置房,也知道该套安置房因为政府规定的能办产权证的时间还没到,于是就先将房款全款交给了房主,等到时间了房子在无条件的过户到杨女士名下,所有关于如何办理过户手续的要求都清清楚楚地写在购房买卖合同中。

从杨女士提供的当初购房时签订的购房买卖合同中,其中第4条中明确说明了房屋交付的内容:

甲方于乙方支付房款万元之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完成房屋交付后,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女方所有,与房屋有关的一起权利皆归乙方行使。

另外,在第6条房屋过户拆迁的条款也提到了关于房屋产权下来后,甲方要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权属证书,且不能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因该房系拆迁回迁房尚不能办理相关的权属证书,待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办理权属证书时,甲方须及时和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权属证书等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证的国家税费由乙方负担,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能过后原房主以各种理由推脱

年6月份,杨女士偶然得知自己的这套房子可以办理房产证,于是就联系原房主要求过户产权,结果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拒绝。

杨女士:“是我在今年6月20号的时候,向村里面打听,才了解到房产证已经在房东名下了,我马上通知了房东去拿房产证并且要求和我办理过户手续。”

记者:“那房东是怎么说的呢?”

杨女士:“他们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就说现在没有时间。”

杨女士表示,在自己要求房东履行合同进行过户的时候,对方不愿意了,从6月20日一直拖到7月5日,杨女士在一气之下将多方告上法庭。

杨女士向杭州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7月12日到8月11日法院一直在进行民事调解,但是双方在此期间并未达成一致,9月29日正式开庭,法院当天没有宣判。

房子竟然被另一个法院查封了?

在开庭当天,杨女士和原房主夫妻闹得非常不愉快,原房主夫妻直接指着陈女士说“法院判给你,你也拿不到房子”,对于原房主夫妻说出的话,杨女士感到很疑惑,于是到房管局查看结果发现房子被查封了。

杨女士:“开庭过后他,他们夫妻双双指着我说,‘法院判给你,你也拿不到房子’,那我当时很疑惑,我就在回去的路上越想越不对劲,觉得对方不会无缘无故地说这样的话,于是就到房管局去看了一下,然后房管局说房子已经在9月14号的时候,被甘肃省陇西法院查封掉了,是以房东个人经济纠纷名义查封掉的。”

9月29日下午,杨女士离开法院后,就立刻赶往房管局,在杨女士从杭州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拉出的产权信息上面,明确注明了房东名下的这套房子已经被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时间从年9月14日起至年9月13日止。

对于,房子被查封一事,记者询问杨女士,在开庭前是否查过房子的状态,杨女士表示在起诉的时候查过。

记者:“你们在9月29日开庭前,没有调查过房子的状态吗?”

杨女士:“房子状态?是这样的,已经在年7月20号起诉的时候,已经进行过调查。”

记者:“当时房子是什么状态?”

杨女士:“当时房子的状态是没有查封的。”

记者:“是在起诉过程中被查封了吗?”

杨女士:“对对对。”

从杨女士起诉前调取的房屋产权信息中可以看到,查询时间是8月26日,当时显示房屋没有被查封。

房子被查封还能过户吗?

杨女士表示,知道房子是在起诉的过程中被陇西法院先行查封的,她非常气愤,但是在气愤之余也有个疑问,房子已经被查封还能再过户吗?杨女士急忙又联系到了富阳法院。

杨女士:“现在的情况就是,因为甘肃省陇西法院的9月14日的查封,富阳法院就不能下达判决书。”

到底发生了什么,记者随后联系到了二手安置房的原房主李先生,双方对话如下:

记者:“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你第一时间要把房产证过户给杨女士吗?”

李先生:“对。”

记者:“当时怎么没有第一时间过户给她呢?”

李先生:“直接去法院处理这个事情,叫她不要给我谈这件事,知道吗?”

记者:“当时你既然知道被甘肃法院查封了,为什么在富阳法院不说?”

李先生:“我不知道啊,这个我怎么知道啊!”

记者:“当时甘肃法院开庭没告诉你吗?”

李先生:“她现在这个问题很简单,法院正在处理这件事,知道吧!因为是我们私底下已经解决不了这件事了,她已经起诉到法院了,因为是她起诉在先,不是我先起诉她的。”

为了核实此事,记者联系了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但法院方面表示杨女士的案子还在审理当中,具体细节不方便透露,不过他们建议杨女士要尽快和甘肃省陇西法院取得联系。

几经辗转,记者联系到了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法院,对方表示杨女士的申请异议书他们已经收到,目前正在审核当中。

温馨提示:

回迁房在没有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情况下就进行买卖的话,存在很多的法律风险。所以,再次提醒大家,在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对你有意愿要购买的房产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如果要购买的房子本身就是没有获得不动产权证的回迁房的话,那就要慎之又慎了,尽管它在价格上有非常大的吸引力,但是它在后期所带来的风险,有意向购买的人就要评估一下或者认真考虑有没有能力接受那些可能存在的风险。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文章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请直接私信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回复您!谢谢!)

来源:宾州新闻

1
查看完整版本: 杭州女子花105万买安置房2年,起诉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