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第19章中级法院管辖哪些民事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18条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民诉解释》第75条的规定,人数众多,一般指10人以上。
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1)海事、海商案件;(2)专利纠纷案件,但部分案件最高法可确定由基层法院管辖。(3)商标民事纠纷与著作权纠纷的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法院管辖。经高院批准,在较大城市有1-2个基层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与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民事案件(4)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由省级政府所在地和最高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5)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6)期货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7)因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引发的侵权纠纷由省级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8)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以及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9)《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9条、第10条、第14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一般由中级法院管辖。
(10)当事人协议选择国内仲裁机构仲裁后,一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被告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年10月15日,鑫亚大宗商品经营有限公司职员陶丽珍陪同龙亨翔(系浙江省富阳市人)其开立账户投资鑫亚油2千桶,在农行办理银行卡,开通网银并进行绑定。后龙亨翔通过网上查及向及商务部、省商务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函询,发现自己被骗,鑫亚公司非法经营原油期货,没有原油、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等,违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强制性法律法规。农行用网银违规为鑫亚公司提供资金交易、结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负有过错责任。加之,龙亨翔还没有授权鑫亚公司还可以进行期货交易。
同年12月25日,龙亨翔向一审法院起诉:(1)请求确认龙亨翔与鑫亚公司的鑫亚油2千桶买卖合交易无效,返还龙亨翔合法财产5千元及赔偿交通费等损失3千元。(2)判定鑫亚公司、农行承担连带责任。
审法院于年1月5日立案受理后,审查认为,《民事诉讼法》第18条第(三)项及《最高法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第一款之规定,期货纠纷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故该院对本案无管辖权。于是,一审裁定对龙亨翔的起诉不予受理。
一审裁定,是否程序违法?即该案是期货纠纷还是买买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