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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10/29 1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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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格隆汇

格隆汇8月28日丨富春环保(.SZ)公布,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的孙公司光大环保能源(杭州)控股有限公司(“光大环保”)共同签订了《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处置PPP项目股东合资协议》(“合资协议”),双方决定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杭州富阳渌渚环境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4.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约2.34亿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51%;光大环保出资约2.25亿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49%。

杭州富阳渌渚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经营,销售所产生的电力、灰渣及附属产品;研究开发垃圾焚烧发电新技术,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蒸汽热供应。(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办管理措施的除外)(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此次投资建设内容包括在杭州市富阳区渌诸镇阆坞村、政府规划的富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建设一座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置2台处理量为吨/日的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4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不含场地土方处理、进场道路、电力接入系统、飞灰处理、垃圾收运系统)。项目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2年(PPP项目合同生效日起至预定项目建成日止不超过18个月,试运营6个月),运营期28年。

项目公司的宗旨是:与富阳区政府或授权代表签署PPP项目合同以及生活垃圾处理协议,取得投资、融资、设计和建设及运营、管理和维护项目的经营权,并通过两方合作,提高管理水平,为大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发电上网收入及售热收入(若有)以回收投资及取得合理回报,使两方获得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项目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约13.76亿元。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总投资的三分之一,约为人民币4.59亿。

公司与光大环保合作成立项目公司,参与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处置PPP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拓展循环经济,实现持续发展”和推广复制“固废处置+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模式的战略,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该项目建成运营后,公司将做大垃圾处理及分类细分领域,固废处置规模和环保主业比重进一步提升,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此次投资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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