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富法富阳法院
近日,富阳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形式公开宣判杭州市富阳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原主任陈忠庭受贿罪一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陈忠庭犯受贿罪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经审理查明
年至年,被告人陈忠庭利用担任富阳公交公司机务组组长的职务便利,为某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区域负责人在车辆采购等方面提供帮助,二次收受该负责人所送现金共计人民币67万元。
年10月29日,被告人陈忠庭经杭州市富阳区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后到案;同年11月25日,被告人陈忠庭通过家属退缴全部受贿款。
被告人陈忠庭在审查起诉阶段及本院审理阶段均自愿认罪认罚,并对公诉机关提出的的量刑建议无异议。
法院认为
被告人陈忠庭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被告人陈忠庭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陈忠庭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均自愿认罪认罚,且其家属已退缴所有受贿款项,依法予以从宽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撰稿|刑庭骆芝媛
原标题:《富阳法院公开宣判杭州市富阳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原主任陈忠庭受贿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