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部将于本月10日起发行300亿凭证式国债
昨日,财*部发布公告,决定发行2015年凭证式(二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本期国债最大发行总额300亿元。其中,3年期180亿元,票面年利率4.92%;5年期120亿元,票面年利率5.32%。发行期为2015年5月10日至5月19日,市民可在此期间到各大银行店柜台购买。
据悉,本期国债按照面值向个人发行,销售面值须为百元的整数倍。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可以挂失,但不可流通转让。市民购买本期国债后,可以到原购买机构办理提前兑取和质押贷款。
公告称,投资者提前兑取本期国债按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具体为:从购买之日起,本期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年利率1.66%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3.39%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4.41%计息;5年期本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4.91%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5.05%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