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看病“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一直以来是群众反映较大、呼声较高的问题。为推动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今年9月,浙江省卫健委、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财*厅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于10月14日起施行,在浙江全省范围内推动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图|浙江省卫健委
为回应社会对此项工作的关切,推动改革落实落细,近日,浙江省卫健委召开浙江省全面推进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改革新闻发布会。
会上介绍,此前,浙江省卫健委按照省委、省*府和国家卫健委的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领域数字化改革,将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纳入“看病就医一件事”多跨场景应用,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规则,医院医院及杭州市、嘉兴市开展了试点,现已正式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
主要改革举措
浙江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破解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区域之间、医院之间不互认、难共享问题:
加强*策协同保障,形成部门联动机制,解决“不愿认”的问题
医保部门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综合考虑,合理确定医保基金预算总额。健全“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财*部门结合当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情况和财力可能,对结果互认医疗责任保险等费用给予适当补助,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提供保障。
加强信息基础建设,开发统一互认系统,解决“不能认”的问题
将强化数字化系统支撑保障作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的基础,完成制定全省统一的检查检验互认共享信息化建设标准,确保建设智能、高效、融合、经济的数据存储和传输模式,构成业务流、数据流、信息流“多流合一”的应用场景。建设“操作友好型”的医生服务终端,达到提醒精准、调阅迅速、互认方便、操作便捷的建设标准。
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制定统一互认标准,解决“不敢认”的问题
明确了互认机构、互认项目及互认规则,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对30天内同类医学检查检验结果经患者授权同意后予以互认,形成了科学的制度标准体系。通过各级临床检验、临床放射、医疗设备等质控中心加强对相关专业的质量控制和培训,通过实施室内质控、室间质评,定期开展飞行检查和盲样考核,强化检验和影像资料质量。
本月底前实现区域互认共享
目前,医院医院已完成所有医生工作站的系统改造,全面开展互认工作;杭州市富阳区实施2个月来累计完成数据共享调阅67万余人次、互认4.6万项次;杭州市、嘉兴市也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动落实。
根据工作安排,浙江省将于10医院间互联互通互认工作,并以地级市为单位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联互通互认。首批互认项目分为93个检验类项目和个放射类项目,占高频检查检验项目80%以上,今后还将结合实际动态调整。在互认规则上,对30天内符合规定的检验、检查报告予以互认,并确定10种情形不受互认限制。12月底前,各市平台完成与省平台对接,最终实现省市县医疗机构间互联互通互认。
同时,浙江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总额预算、结余留用、超支分担”机制,医院医保费用年度清算时,医院应得的利润足额给予拨付。绝不会因为检查医院收入下降,而调减当年区域总额预算和单个医疗机构预算总额。
Editor
作者
好医生-李芙蓉
Source
来源
浙江省人民*府、浙江省卫健委、好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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