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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钱啦杭州市临安区购房补贴资格证租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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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临安区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临人才办〔〕4号)规定,年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资格证、租房补贴受理工作开始啦!

我们先回顾下相关*策,看下保障标准:

1.A类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2.B、C、D、E类人才以及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60万元、50万元、40万元、35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标准可视情调整。购房价格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购房价格予以补贴。购房补贴分2年发放,第1年发放总额的50%,第2年发放总额的50%。

3.F类及以上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租期三年;放弃申请租住人才公寓且自行租房的可申请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元/月,补贴标准可视情调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予以补贴,补贴三年(36个月)。

公告内容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基本条件

1.购房补贴申请对象为我区区属用人单位的E类人才和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D类及以上人才通过人才码申请购房补贴,该功能具体上线时间另行通知)。

购房补贴申请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临安区内购买住宅房,且自年1月1日到购房日止在临安区范围内无住房,并在临安区范围内未享受过福利性住房、*策性住房、批地建房、安家补助等按*策优惠购(建)住房以及其他住房保障*策,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能以其中一方作为申请对象。

2.租房补贴申请对象为我区区属用人单位的F类及以上人才。

租房补贴申请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自年1月1日到申请日止在临安区范围内无住房,并在临安区范围内未享受过福利性住房、*策性住房、批地建房、安家补助等按*策优惠购(建)住房以及其他住房保障*策,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能以其中一方作为申请对象。

已享受人才公寓租住的不能再申请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已享受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的则不能再申请人才公寓租住。租房补贴申请对象如已享受过新引进大学生租房补贴的,其租房补贴发放标准须扣除已享受新引进大学生租房补贴的金额。

二、受理时间

年11月1日起至年11月15日止,逾期本年度不再受理。

三、受理程序

1.人才分类认定。申请对象依据杭州市和临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进行人才分类认定,E类(含)以上人才通过“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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