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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富阳区环境资源共享法庭揭牌成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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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上午,富阳区环境资源“共享法庭”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揭牌成立。同时,富阳区人民法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今后两部门将加强在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合作,共同推进富阳生态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

“这次揭牌仪式,不仅仅是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和富阳区人民法院密切合作的‘标志牌’,更是杭州市生态环境系统与法院系统协同共进的‘里程碑’,同时也是两系统下一步共同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建设的‘奠基石’。”市生态环境局一级调研员陈锋铓说,希望富阳区以环境资源“共享法庭”为核心、依托和基础,进一步延伸法治触角、增添治理动力,营造法治氛围、凝聚治理合力,强化法治水平、提升治理能力,在今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起到开先路、谱新篇的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与全面依法治国协同共进提供创新探索经验。

杭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毛煜焕指出,环境资源审判作为新兴的司法领域,起步虽晚但起点很高,在探索的过程中要注重以下几点:发现价值,全面保护。生态保护具有独特价值,要真正做到敬畏自然、保护自然,贯彻《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设计理念,形成党委统筹协调、行政主导、司法助推、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大格局;互动融合,立体保护。一方面通过府院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行政与司法间的良性互动,借助“共享法庭”进一步延伸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服务与司法服务,另一方面加强法院内部立案、审判、执行、破产等各部门融合,审慎对待打击环境破坏行为与修复生态环境间的关系,明确环境资源保护的最终目的是生态的治理与修复;调研总结,延伸保护。环境资源审判具有特殊性,必须深入开展环资领域调研宣传工作,不仅要做好环境保护的执法者、护法者,更要做好环境保护的宣传者;数字赋能,智能保护。将数字化改革理念贯彻到环境资源保护上,通过数字化的手段对环境保护进行制度重建、机制重构、流程再造,切实发挥“共享法庭”调解指导、网上立案、普法宣传等功能,推动环境资源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党组书记、局长章永乐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美丽富阳建设要求,明确重点、分解任务,加强协调、狠抓落实,严格执行合作框架协议,用足用好环境资源“共享法庭”平台,进一步构建“环保科普+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生态修复”四位一体的生态环境执法监察体系,做到源头预防、严格执法、规范闭环,为谱写现代版富春山居图新篇章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据了解,富阳区环境资源“共享法庭”将重点聚焦生态领域纠纷的预防和化解,依托平台的普法宣传、在线指导等功能,编织绿色、共享司法服务网,助力树立环境保护的社会风尚,强化“防未病”。同时,构建环资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合作,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助力打造更具现代化的环境资源智能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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